2018年10月1日起,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,并适用新的税率表。这一调整,对于纳税人来说意味着什么?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?
起征点提高,纳税人受益
起征点提高,意味着纳税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范围变小了。以月薪5000元为例,在起征点为3500元时,纳税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;而在起征点为5000元时,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计算个人所得税
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: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* 适用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其中,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减去减除费用后的余额。减除费用包括基本减除费用、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。
在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,应纳税所得额为:
应纳税所得额 = 实际收入 - 5000元
适用税率表如下:
应纳税所得额(元) | 适用税率(%)------- | --------0 - 36000 | 3%36000 - 144000 | 4%144000 - 300000 | 10%300000 - 420000 | 20%420000 - 660000 | 25%660000 - 960000 | 30%960000以上 | 35%
速算扣除数如下:
纳税人每月应扣除的个人所得税额为:
3000元 + 0.03(应纳税所得额 - 36000元)
计算示例
以月薪10000元为例,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下:
应纳税所得额 = 10000元 - 5000元 = 5000元
适用税率为4%,应纳税额为:
应纳税额 = 5000元 * 4% = 200元
速算扣除数为:
速算扣除数 = 3000元 + 0.03(5000元 - 36000元) = 400元
因此,纳税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:
应纳税额 - 速算扣除数 = 200元 - 400元 = -200元
纳税人可以享受税收减免,实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结语
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,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,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,提高居民的获得感。